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灾难恢复的等级划分
A.1 第1级 基本支持
第1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1所示。
表 A.1 第1级——基本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周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
备用网络系统 —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技术支持 —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注:“—”表示不作要求
A.2 第2级 备用场地支持
第2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2所示。
表 A.2 第2级——备用场地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周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灾难发生后能在预定时间内调配所需的数据处理设备到备用场地。
备用网络系统 a) 灾难发生后能在预定时间内调配所需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到备用场地。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b) 有满足信息系统和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技术支持 —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c) 有备用站点管理制度;
d) 与相关厂商有符合灾难恢复时间要求的紧急供货协议;
e) 与相关运营商有符合灾难恢复时间要求的备用通信线路协议。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注:“—”表示不作要求
A.3 第3级 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第3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3所示。
表 A.3 第3级——电子传输和部分设备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c) 每天多次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部分数据处理设备。
备用网络系统 a) 配备部分通信线路和相应的网络设备。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b) 有满足信息系统和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技术支持 a) 在灾难备份中心有专职的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人员。
运行维护支持 a)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b)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c) 有备用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d) 有备用数据处理设备硬件维护管理制度;
e) 有电子传输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A.4 第4级 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第4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4所示。
表 A.4 第4级——电子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c) 每天多次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全部数据处理设备,并处于就绪状态或运行状态。
备用网络系统 a)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线路;
b)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网络设备,并处于就绪状态。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b) 有符合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网络设备运行要求的场地;
c) 有满足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d) 以上场地应保持7x24小时运作。
技术支持 在灾难备份中心有:
a) 7x24小时专职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
b) 专职数据备份技术支持人员;
c) 专职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c) 有备用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d) 有硬件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e) 有电子传输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A.5 第5级 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第五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5所示。
表 A.5 第5级——实时数据传输及完整设备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c) 采用远程数据复制技术,并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实时复制到备用场地。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全部数据处理设备,并处于就绪或运行状态。
备用网络系统 a)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通信线路;
b) 配备灾难恢复所需的网络设备,并处于就绪状态;
c) 具备通信网络自动或集中切换能力。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b) 有符合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网络设备运行要求的场地;
c) 有满足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a) 以上场地应保持7x24小时运作。
技术支持 在灾难备份中心7x24小时有专职的:
a) 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
b) 数据备份技术支持人员;
c) 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c) 有备用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d) 有硬件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e) 有实时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A.6 第6级 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第六级灾难恢复应具有技术和管理支持如表A.6所示。
表 A.6 第6级——数据零丢失和远程集群支持
要素 要求
数据备份系统 a) 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
b) 备份介质场外存放;
c) 远程实时备份,实现数据零丢失。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 a) 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具备与生产数据处理系统一致的处理能力并完全兼容;
b) 应用软件是“集群的”,可实时无缝切换;
c) 具备远程集群系统的实时监控和自动切换能力。
备用网络系统 a) 配备与主系统相同等级的通信线路和网络设备;
b) 备用网络处于运行状态;
c) 最终用户可通过网络同时接入主、备中心。
备用基础设施 a) 有符合介质存放条件的场地;
b) 有符合备用数据处理系统和备用网络设备运行要求的场地;
c) 有满足关键业务功能恢复运作要求的场地;
d) 以上场地应保持7x24小时运作。
技术支持 在灾难备份中心7x24小时有专职的:
a) 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
b) 专职数据备份技术支持人员;
c) 专职硬件、网络技术支持人员;
d) 专职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技术支持人员。
运行维护支持 a) 有介质存取、验证和转储管理制度;
b) 按介质特性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的有效性验证;
c) 有备用计算机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d) 有硬件和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e) 有实时数据备份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f) 有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灾难恢复预案 a) 有相应的经过完整测试和演练的灾难恢复预案。
A.7 灾难恢复等级评定原则
如要达到某个灾难恢复等级,应同时满足该等级中7个要素的要求。
A.8 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
灾难备份中心的等级等于其可支持的灾难恢复最高等级。
示例:可支持1至5级的灾难备份中心的级别为5级。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灾难恢复预案框架
B.1 目标和范围
定义灾难恢复预案中的相关术语和方法论,并说明灾难恢复的目标,如恢复时间目标(RTO)和恢复点目标(RPO)。说明预案的作用范围,解决哪些问题,不解决哪些问题。
B.2 组织和职责
描述灾难恢复组织的组成、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人员名单。灾难恢复组织应包括应急响应组、灾难恢复组等。
B.3 联络与通讯
列出灾难恢复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络表。包含灾难恢复团队、运营商、厂商、主管部门、媒体、员工家属等。联络方式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电子邮件和住址等。
B.4 应急响应流程
B.4.1 事件通告
任何人员在发现紧急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应按预定的流程报告相关人员,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判断、通知和处置。
B.4.2 人员疏散
提供指定的集合地点和替代的集合地点,还包括通知人员撤离的办法,撤离的组织和步骤等。
B.4.3 损害评估
在紧急事件发生后,应由应急响应组的损害评估人员,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由灾难恢复责任人召集相应的专业人员对紧急事件进行慎重评估,确认紧急事件对信息系统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下一步将要采取的行动。一旦系统的影响被确定,应将最新信息按照预定的通告流程通知给相应的团队。
B.4.4 灾难宣告
应预先制定灾难恢复预案启动的条件。当损害评估的结果达到一项或多项启动条件时,组织将正式发出灾难宣告,宣布启动灾难恢复预案,并根据宣告流程通知各有关部门。
B.5 恢复及重续运行流程
B.5.1 恢复
按照业务影响分析中确定的优先顺序,在灾难备份中心恢复支持关键业务功能的数据、数据处理系统和网络系统。描述时间、地点、人员、设备和每一步的详细操作步骤,同时还包括特定情况发生时各团队之间进行协调的指令。
B.5.2 重续运行
灾难备份中心的系统替代主系统,支持关键业务功能的提供。这一阶段包含主系统运行管理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包含重续运行的所有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B.6 灾后重建和回退
最后阶段是主中心的重建工作,中止灾难备份系统的运行,回退到组织的主系统。
B.7 预案的保障条件
—— 专业技术保障;
—— 通信保障;
—— 后勤保障。
B.8 预案附录
—— 人员疏散计划;
—— 产品说明书;
—— 信息系统标准操作流程;
—— 服务级别协议和备忘录;
—— 资源清单;
—— 业务影响分析报告;
—— 预案的保存和分发办法。